客户租赁本公司的相关设备,原则上需要支付押金,押金分标准押金和最低押金,一般情况下,客户能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,本公司收取最低押金,当租赁结束客户完全支付租金后,本公司立即退还押金。
如果由于是客户使用不当等个人原因造成机器损坏,经本公司修好后,客户需支付维修费用或从押金中扣除。
由于客户个人保管不当等原因,造成机器完全损坏或丢失、灭失等情况,造成无法将机器完好地归还本公司,客户应按照市场新机价格进行赔偿。
从2003年1月1日起,本公司试行“押金免付程序”,承租方只要能如实提供以下证明,押金可以免付。(试行阶段,关于押金的操作程序上可能随时调整,具体情况请致电本公司进一步咨询)
具体分述如下:
一、对于个人租赁
1、上海本地居民:
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,工作单位证明;
担保人(必须是上海人)的身份证和户口簿,工作单位证明。
2、外地居民:
须持本人身份证,工作单位证明;
担保人(必须是上海人)的身份证和户口簿,工作单位证明。
二、对于公司租赁
1、上海本地公司
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副本、企业代码证(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)
前来租赁人(须上海本地人)的身份证、户口簿和工作单位证明。
2、外地公司
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副本、企业代码证(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)
担保人(必须是上海人)的身份证和户口簿,工作单位。 |